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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

公告日期
2022-04-07
臺南市政府社會局
申辦地點
本市37區公所(社會課)皆可受理。 
 
補換發地點:
本市37區公所(社會課)皆可受理。 
 
如有疑義可連絡: 
曾小姐 (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)
連絡電話:06-2991111轉 8854 
 
申請資格:
1.愛心卡: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。 
2.愛心陪伴卡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證明背面註記有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-國內大眾運輸工具」者
,才可申請愛心陪伴卡。 
   
優惠內容:
1. 愛心卡:持本卡免費搭乘本市公車、半價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
2. 持愛心陪伴卡者,需緊隨特定愛心卡之後使用始有半價搭乘本市
   公車及大眾運輸工具。
 
應備文件:
1.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 
2.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。
3.印章(本人得親自簽名者不在此限)。 
4.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 
5.愛心陪伴卡所需照片為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。
  
辦卡費用:
1. 初次辦卡免費。
2.二次以上申請,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100元。
 
106年9月8日起開始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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