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辦地點:
本市37區公所(社會課)皆可受理。
補換發地點:
本市37區公所(社會課)皆可受理。
如有疑義可連絡:
曾小姐 (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)
連絡電話:06-2991111轉 8854
申請資格:
1.愛心卡: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。
2.愛心陪伴卡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證明背面註記有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-國內大眾運輸工具」者,才可申請愛心陪伴卡。
2.愛心陪伴卡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證明背面註記有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-國內大眾運輸工具」者,才可申請愛心陪伴卡。
優惠內容:
1. 愛心卡:持本卡免費搭乘本市公車、半價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
2. 持愛心陪伴卡者,需緊隨特定愛心卡之後使用始有半價搭乘本市
公車及大眾運輸工具。
應備文件:
1.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2.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。
2.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。
3.印章(本人得親自簽名者不在此限)。
4.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5.愛心陪伴卡所需照片為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。
4.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5.愛心陪伴卡所需照片為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。
辦卡費用:
1. 初次辦卡免費。
2.二次以上申請,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100元。
106年9月8日起開始實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