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如申請育兒津貼(3500元)後~
※欲改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保母(領托育補助7000元),請主動致電區公所註銷育兒津貼,以利撥款作業。
※解除托育服務時,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,以免權益受損。
承辦人:林小姐 (06)2991111轉分機5912
1.申請條件:以下3點皆需符合
(1)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。
(2)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。
(3)未經政府公費安置。
※擴大補助對象: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弱勢兒童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。(如果您正在領取軍保、公保、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兒童少年生活類補助,自110年8月起可同時申請育兒津貼。)
2.補助金額(每名/每月):
(1)一般戶(稅率未達20%):3,500元;第2名子女4,000元;第3名以上子女4,500元。
(2)中低/低收入戶:5,000元;第2名子女6,000元;第3名以上子女7,000元。
3.申請方式:檢具應備文件,「郵寄」或「親送」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(建議可於報完戶口後,直接前往『區公所』(社會課)申請)。
※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(或初設戶籍登記)並申請本津貼者,可以追溯到兒童出生月份發給。
4.檢附文件:
(1)申請人(父母雙方、監護人)身分證及印章。
(2)兒童戶口名簿(記事欄不可省略)或戶籍謄本。
(3)申請人或兒童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。
(4)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2、3名以上子女,請主動檢附前第1、2名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文件(此項無則免附),方便查調比對。
(5)其他證明文件(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等)。
(6)申請表(可直接至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索取填寫或本網頁下載)。
5.申請地點與洽詢電話:請至兒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。
東區區公所2680622#317 西港區公所7952601#131
北區區公所2110711#141 七股區公所7872611#226
中西區公所2267151#342 將軍區公所7942104#241
南區區公所2910126#268 北門區公所7862001
安平區公所2951915#1203 新化區公所5905009#706
安南區公所2567126#265 善化區公所5837226#311
新營區公所6322015#145 新市區公所5994711#136
鹽水區公所6521038#111 安定區公所5921116#128
白河區公所6855102#261 山上區公所 5781801#302
柳營區公所6221245#106 玉井區公所5741141#62
後壁區公所6872284#303 楠西區公所5751615#303
東山區公所6872284#105 南化區公所5771513#401
麻豆區公所5721131#111 左鎮區公所5731611#517
下營區公所6892104#132 仁德區公所2704211#181
六甲區公所6982001#601 歸仁區公所2301518#802
官田區公所5791118#175 關廟區公所5950002#116
大內區公所5761001#207 龍崎區公所5941326#20
佳里區公所7222127#190 永康區公所2010308#165
學甲區公所7832100#155
6.更多訊息:
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: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057